原則上,在農委會七月十三日法令生效之後,任何計畫牽涉到實驗動物者,其動物實驗部分皆須接受本小組之審查,為便於追蹤管理,一個計畫配合一個protocol的核准,所以未來的任何計畫送審,有經費支援與有本小組之protocol核准,是計畫核准之兩個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