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第四項,本院所使用之實驗動物均需 依規定 取得。
"中央研究院實驗動物依規定取得管理原則" 業經111年4月15日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第一次審查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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