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農業部重申動物科學應用機構應依規定確保動物實驗操作人員具備實驗動物科學基本知識及操作技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 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21日農護字第1140072807號函辦理。
- 農業部近期辦理動物科學應用機構實地查核,查部分機構之動物實驗操作人員未接受適當的訓練,機構亦未落實人員相關專業技術與經驗之審查。
- 前揭人員訓練事項業列入農業部實地查核重點,該部亦要求機構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為落實人員審查,敬請實施教育訓練之各級單位提供並保存相關訓練紀錄備查。
- 檢附農業部來函及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擬定之公版教育訓練紀錄表兩式各1份供參,請依實際需求自行調整紀錄表,俾利落實主管機關要求以達成高品質的科學成果與動物福祉的目標。